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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曝光] 因为租借给朋友银行卡,这个小伙子被南安警方刑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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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可爱
    2021-8-11 19:01
  • 发表于 2021-8-24 12:35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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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世界那么大,我想去看看。不过,出门旅行的话,还得量力而行。如果为一时享乐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,那万万要不得。永春男子郭某和朋友穷游,一顿操作后,竟落入法网。
    今年3月,20岁的郭某和同学吴某相约穷游,按照计划,他们从福建到了重庆,再到吴某的老家——四川广安。9天的时间,郭某和吴某玩得倒是挺开心,可当郭某准备返回福建时,问题出现了。
    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民警 黄清发:
    不够钱买机票回来,结果他朋友提议说,要不然你这个卡租给我,租给我的话拿去有用,一天给你五百块钱,你刚好可以买飞机票回来。
    多留在四川一天,就要多一天的花费。郭某害怕被责骂,不敢打电话给父母求助。急着回家的郭某,决定铤而走险。在吴某的牵线搭桥之下,郭某将银行卡出租。当天,郭某按照提示,将转到自己账号的钱,再转给不同的账号,他因此获利500元。郭某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没想到,最近民警找上门来了。
    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民警 黄清发:
    公安部下发的一个线索,说他这个人有涉嫌三起电诈诈骗案件,郭某只出租了一天,获利五百块钱,当天那张卡的流水有三万多,涉案有十九万多。
    经审讯,郭某对违反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    嫌疑人 郭某:
    以为没什么事情,后面不知道会这个样子,现在比较后悔。
    目前,郭某因涉嫌诈骗,被南安警方依法刑拘。警方提示:凡是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、出售、出借电话卡、银行卡(账户)的,可能涉嫌诈骗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,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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